交通事務局抽檢本澳油站的無鉛汽油及輕柴油,2016年7月至12月被抽查的40個車用無鉛汽油及20個車用輕柴油樣本,經檢驗後全部符合法定標準。
為監控市面出售的無鉛汽油及輕柴油符合法定標準,交通事務局於去年7至12月在本澳油站及九澳油庫共抽查了40個車用無鉛汽油及20個車用輕柴油的樣本,經專業檢驗認證公司對所有樣本的鉛含量、硫含量及辛烷值等進行化驗,結果表明全部樣本均符合第15/2016號行政法規附件二表一“車用無鉛汽油標準”及表二“車用輕柴油標準”的規定,即本澳的無鉛汽油及輕柴油產品質量符合法定標準。
提升至歐盟V期標準
另外,第15/2016號行政法規《車用無鉛汽油及輕柴油標準》已於去年7月14日生效,當中設有180日過渡期,以平衡環境保護和業界操作。因應過渡期已於今年1月9日屆滿,由1月10日起,本澳車用無鉛汽油及輕柴油均須符合第15/2016號行政法規組成部分附件一表一及表二所載的標準,即相當於歐盟V期的車用無鉛汽油及輕柴油標準,藉此進一步減少車輛尾氣造成的空氣污染,從而更好地保障環境質素和居民健康。
交通事務局將持續監控本澳無鉛汽油及輕柴油的質量,以配合本澳的環保政策,保障市面出售的上述油品符合法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