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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聯同金融管理局續就《醫療事故法律制度》舉辦講解會與業界進行全面溝通

約有270名業界代表出席了講解會

第5/2016號法律《醫療事故法律制度》將於2017年2月26日正式生效。目前,當局正在草擬相關配套法規草案及指引以配合法律的實施,包括醫療服務提供者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醫療爭議調解中心,病歷的記錄、管理、保存及銷毀和提供副本指引等,現階段當局會持續向業界介紹和講解相關配套法規的草擬內容,但草案最終仍須待行政會審議及通過。

衛生局李展潤局長在會上,介紹了目前業界較為關注的問題。他指出為配合法律的頒佈與實施,當局在過去已向各醫院、本澳的醫療團體、各學術機構,協助通知醫生、所屬醫療人員、會員等出席當局舉辦的各業界專場講解會;至於就醫療業界最關心的責任保險議題,衛生局與金融管理局自去年始已先後舉辦多場四方會議,邀請醫生業界及保險業界出席,就上述議題進行深入討論;若有需要,當局仍會持續舉辦更多的講解會以便醫療業界進一步加強對法律的瞭解。他強調,《醫療事故法律制度》的推行並不倉促而是以社會共識作為基礎,早於十六年前社會便開始討論為醫療事故制訂專門法律,並進行為期兩個月公開諮詢,及將草擬之法案交社會討論,直至2013年10月30日在立法會獲一般性通過。法案亦經歷了兩年零八個月的細則性討論,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亦曾開展為期兩個半月的諮詢程序,才編制成最終文本;直至2016年正式頒佈,並明文規定將於2017年2月26日正式生效。

他表示,政府必須依法執行相關法律的規定,業界亦必須履行義務,配合及遵守有關規定。當局亦會積極進行法律的宣傳工作,透過不同渠道包括繼續舉辦講解會向社會大眾、業界宣傳法律內容,讓法律實施能確保以公平、合理及有效的方式處理因醫療事故引致的糾紛。

此外,就之前講解會期間,有很多業界反映因強制責任保險法規仍未頒佈,擔心趕不及在《醫療事故法律制度》生效前購買保險,以及提議可否設六個月的過渡期,他表示,政府方面曾作出積極及深入的硏究,但基於醫療事故法律制度的條文規定,所有配套法規(包括強制醫療責任保險行政法規)必須於2017年2月26日生效及執行。因此,政府會積極協調醫療業界與保險公司跟進有關購買保險的工作,配合法律的規定。對於曾在講解會上表示會硏究過渡期而可能引致業界產生誤解,及陳亦立議員因此而受到批評一事,李展潤局長表示歉意。他再次強調,現階段當局會持續向業界介紹和講解相關配套法規的草擬內容,但草案最終仍須待行政會審議及通過。

是次講解會共約有270名業界代表出席,大多數出席者就《醫療事故法律制度》的頒佈表示支持,並就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制度作出了討論。衛生局亦歡迎本澳醫療人員繼續出席明天(1月22日下午1:00-3:00)舉行的另一場講解會,若就相關安排有任何查詢,可致電28533528與醫務委員會秘書處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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