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落實 “陽光政府”的施政理念,房屋局今(17)日起公佈「樓宇維修基金資助項目」,詳細列出受資助實體及金額,有助公眾了解《樓宇維修基金》轄下六項資助計劃的審批情況,致力推進政務公開,增加工作透明度。截至今年1月17日,累計已批出3,200多宗申請,資助金額達3億3千多元。
《樓宇維修基金》於2007年成立,對有助澳門特別行政區私人樓宇安全及環境衛生的保養及維修工程提供資助,推動住宅、商住大廈及工廈的業主承擔樓宇共同部分及設施的維修、保養責任。
至今已增至六項計劃,包括:為樓宇共同部分的維修提供無息貸款、部分費用資助,協助業主成立管理委員會,提供免費檢測樓宇及編制維修方案,以及拆除僭建物等。
同時,為持續推動樓齡老化的樓宇業主建立維修樓宇共同部分的意識,特區政府於今年1月16日透過第9/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公佈延長《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的申請期至2018年2月9日,繼續在財政上資助7層或以下、30年樓齡或以上的樓宇進行共同設施的維修或更換工程。
《樓宇維修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今(17)日召開本年首次會議,並批出18宗申請,包括9宗樓宇管理資助計劃個案,6宗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個案,1宗樓宇維修資助計劃個案,以及2宗僭建物自願拆資助計劃個案,批核金額約66萬7千元。
為進一步增加施政透明度,房屋局於今(17日)起,經行政管理委員會審核的《樓宇維修基金》申請均上載於房屋局網頁(www.ihm.gov.mo)及微信官方帳號之「樓宇維修基金資助項目」欄目,包括受資助計劃、受資助大廈名稱、地址、受惠項目及申請批核金額,以表列方式展示,方便公眾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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