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察局聯同交通事務局打擊的士違規之行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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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數據顯示,2016年全年濫收車資及拒載行為在整體檢控量所佔比例較大(共3126宗,約佔75.3%),而去年12月份檢控量,上述兩種行為所佔比例亦較大(共290宗,約佔82.9%)。
此外,2016年全年期間打擊經營「白牌車」共票控1287宗,當中涉及手機應用程式的「叫車服務」共票控1078宗;而去年12月份期間打擊經營「白牌車」共票控191宗,當中涉及手機應用程式的「叫車服務」共票控177宗。
警方重申,將持續打擊的士的各種違規行為,另外,透過手機應用程式的「叫車服務」而違法經營「白牌車」,亦屬違法,作為執法部門,定必依法執法,秉公處理各宗違法個案。政府不反對透過「叫車」手機應用程式召喚及提供的士載客服務,但提供有關服務的必須是取得有關牌照之的士和有的士駕駛員工作證的司機。此外,提供該服務之從業員理應遵守《道路交通法》及《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規章》,為市民提供合法的接載服務。
治安警察局會繼續配合相關職權部門,持續打擊的士及「白牌車」違規行為,確保市民和旅客的權利和安全,維護澳門旅遊形象。業界和市民旅客如發現上述違規行為,請主動致電治安警察局交通廳2837 4214、交通事務局8866 6363,或電郵psp-info@fsm.gov.mo、info@dsat.gov.mo,提供資料,以便跟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