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法院早前審理一宗有關衛生局2名控煙執法人員遭1名違法吸煙者推撞以致其滑倒及受傷的案件。該名違法吸煙者最終被判加重傷害身體完整性罪成,判罰金及賠償等金額逾澳門幣2萬元。衛生局呼籲吸煙人士為己為人,遵紀守法。
案件發生於2015年5月28日下午,衛生局控煙執法人員(以下簡稱執法人員)於鴨涌河公園進行巡查期間,目賭1名違法吸煙者於公園禁止吸煙範圍違法吸煙,遂上前作出檢控。期間,該名違法吸煙者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並試圖離開現場。過程中,2名執法人員遭該名違法吸煙者推撞以致其滑倒受傷,需進行醫學診治。
案件經初級法院刑事法庭審判,裁定該違法者觸犯了《刑法典》兩項加重傷害身體完整性罪,兩罪競合科處150日罰金,並須向被害執法人員賠償精神損失、醫療費,亦需繳納司法費及辯護費在內的其他費用,上述金額合共逾澳門幣2萬元。
衛生局呼籲廣大居民,為己為人,切勿吸煙,並應繼續配合控煙執法人員的工作及予以尊重;並重申控煙執法人員會繼續以公平公正、不偏不倚的態度進行相關工作,遇上違法個案,定必檢控。若以粗言穢語辱罵、甚至恐嚇或襲擊執法人員,將可能因觸犯相關法規而被提告。居民若發現違法吸煙事實,歡迎致電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舉報及查詢熱線〞(電話︰2855 6789),所有投訴,均會記錄在案並予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