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察局和交通事務局高度關注公共泊車資源被車輛違法停泊或濫用,致力打擊車輛長期濫泊。2017年首日警方前往了多個車輛濫泊的黑點巡查,檢控咪錶違泊及鎖車個案24宗。
兩局重申,現階段將依法打擊長期濫泊的車輛,呼籲車主及營商機構自律守法,勿濫用公共泊車資源違法停泊車輛,否則可被檢控。
澳門地小,公共泊車資源有限,為便利駕駛者及增加咪錶車位的流動性,特區政府除積極覓地興建公共停車場外,亦在合適且條件許可的公共街道設置一定數量泊車位。然而,有部分車主及營商機構貪一時之便,漠視法律,把車輛停泊於公共泊車位時,除不支付停泊費用外,甚至長期濫泊。
2017年首日,警方根據市民反映及日常紀錄派員前往澳門半島、氹仔及路環多個車輛濫泊的黑點巡查,合共檢控咪錶違泊及鎖車個案24宗。在巡查過程中,警方發現有不守法的車主和營商機構長期佔用公共泊車位,以致市民無法合理使用,故依法按照《公共泊車服務規章》內的相關規定進行執法,以便將公共資源回歸市民合理公平使用,減少公共泊車位長期被佔用而導致難搵位情況。
兩局提醒車主及營商機構,當把車輛停泊在公共泊車位時,應遵守法律相關規定,不要違法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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