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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管會今日起對違規行為嚴厲執法


立法會選舉競選宣傳期至今踏入第5日。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唐曉峰今(6)日表示,整體情況基本良好,但仍發現有個別候選名單涉嫌存在違法的情況,治安警察局過去數天盡量採取勸籲、警告方式處理。選管會提醒,各候選名單進行競選宣傳時必須依法進行,今日起會對違規行為嚴厲執法。

唐曉峰表示,至今發現的違規情況,主要是在不適當的位置擺放宣傳品,他呼籲候選名單張貼宣傳品時,必須按照選管會第1/CAEAL/2017號指引規定,僅可在選管會所指的位置張貼。

按照第 1 ∕CAEAL∕2017號指引第4點規定,圖文宣傳品的張貼包括以公眾能清楚看見的方式設置的海報、候選人圖片、招牌、壁報、 宣言、告示及任何其他競選宣傳工具。同時亦列出4類指定張貼地點,包括23個用作張貼競選宣傳品的公共地方,以及19個用作競選活動的地點。當候選名單使用上述地點時,可以張貼海報和擺放易拉架。此外,各候選名單的競選總部和分部,以及經取得大廈或商舖權利人同意後,在大廈或商舖裡面、即街道或外部無法看見的位置,也容許張貼宣傳品

除上述4類指定張貼地點外,其他地點包括街道上進行競選宣傳時,均不能張貼及不能以任何形式把圖文宣傳品固定擺放,包括易拉架及旗幟等,以符合該指引對張貼圖文宣傳品的定義及要求,否則需要負上刑事責任。此外,即使屬集會、示威及遊行性質的活動,亦不容許固定擺放有關圖文宣傳品。

選管會提醒,由於選管會提供的19個用作競選活動的公共地方,早前已經過抽籤分配予各候選組別,當候選組別正使用所屬的時段,在場地進行競選宣傳時,其他候選名單不應到場擾亂,以體現選舉公平性。而即使候選名單在上述用作競選活動的公共地方附近,申請進行集會、聚會、示威或遊行,民政總署及相關部門除考慮社會秩序及交通安全等因素外,亦會考慮保障其他候選名單已分配的宣傳權利。

對於有候選名單的宣傳品脫落的情況,唐曉峰表示,治安警察局近日經過巡查,及初步了解和調查,認為大部分宣傳品是由於天雨引致而自然剝落,暫未發現存有明顯或故意被人剝落的情況,剝落宣傳品亦非集中在某一組。治安警會持續調查,倘發現有人故意撕除或拆除候選名單的宣傳品,將會依法作出刑事檢控。法律規定,毀滅或撕毀競選宣傳品屬於刑事犯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

至於有4至5組候選名單向Facebook付費作競選宣傳,選管會認為已屬透過商業廣告的宣傳工具,將會通知相關候選名單,要求停止以此方式宣傳,並在Facebook上移除所購買的服務。另一方面,選管會與跟進部門聯繫後,知悉廉政公署已與Facebook亞洲區公司初步溝通,Facebook方面回覆將會全力配合選管會及相關法律的要求處理。

唐曉峰在回應傳媒提問時談到,按照選舉法規定,所有候選人參選時必須簽署聲明書,聲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選管會在公佈載有被確定接納的候選名單的完整總表的告示後,及在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將選舉結果的官方圖表送交終審法院之前,如事實證明有候選人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選管會有權及職責,根據事實及法律依據監察相關人士的情況。

就早前風災對投票站的影響力,唐曉峰指出,除了一個投票地點需在9月15日才完成維修工作外,其他投票均已準備就緒,有條件在9月17日提供場地予選民投票。

另外,截至9月5日,選管會累積收到64宗涉嫌違規個案,當中20宗已送交治安警察局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