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新一屆全體委員會於九月十八日舉行首次會議,會議選出何佩芬擔任主席,會上討論消委會近期至明年度的重點工作。
根據特區政府公報第35期第二組內刊登的第73/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委任何佩芬、李居仁、區天興、黃慶添、鄺子豐、關勳杰及譚凱琪,以及續任石崇榮、李惠萍、甄李睿恆及謝家銘擔任消委會全體委員會成員,任期由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起為期兩年。
消委會新一屆全體委員會已於九月十八日舉行首次會議,會上一致推舉何佩芬為消委會全體委員會主席,當天會議主要議程包括由消委會執委會報告近期工作,尤其颱風“天鴿”襲澳後,消委會進行的市面巡查、物價調查、跟進消費者投訴個案等工作,以及消委會明年度的重點工作,全體委員會就有關議程進行討論及提出建議。
根據第4/95/M號法律及第1/98/M號法律,消委會全體委員會的權限主要是:對制訂維護消費者一般政策方針提出建議;通過消委會年度活動計劃、專有預算、活動報告及管理賬目;並監管執行委員會執行全體委員會決議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