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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依法委任7名立法議員

行政長官崔世安接受傳媒訪問

行政長官崔世安今(29)日表示,他是根據基本法賦予行政長官的權力及職責,依法委任7名立法議員,這是制度上的工作。他深信獲委任的議員能夠發揮好立法及監管政府的工作。

崔世安下午出席公開活動時表示,相信任何委任都難以取悅及得到所有人同意;是次委任立法議員有三點考量,包括必需依法委任議員;根據直選及間選的當選結果,考量立法會的平衡;7位獲委任人士在各自領域中有傑出表現,願意服務社會及作出貢獻。

崔世安指,今次委任了多名專家學者,他們都經過多年學術方面的學習、鑽研和調研,當然有其專長,加上年齡結構的優化,深信獲委任議員未來能夠在立法會中,好好發揮立法及監管政府的工作。

另外,有記者問及馮瑞權的退休金訂定批示被廢止一事,崔世安重申,相關的兩項調查正在進行中,分別為廉政公署對當時氣象局行政管理和預報程序的調查,以及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開展的 “8.23”風災專案調查,後者須於調查開始後45天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屆時如有需要,會展開紀律程序。

他表示,對於局級領導的退休事宜,相關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相關部門提交資料予退休基金會,至負責的司長作出批示,當發現有關批示出現瑕疵,就需要作出一個更正的批示,過往也有這種情況,他認為最終修改和更正的批示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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