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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調查一藥房出售懷疑受水浸的嬰兒奶粉事件


民政總署接獲衛生局通報一宗藥房出售懷疑受水浸的嬰兒奶粉事件,已即時派員前往涉事的奶粉供應商進行調查工作,要求停止供應及回收受水浸的嬰兒奶粉,並將問題貨品封存及銷毀。民署已開立調查卷宗,如觸犯法例將進行檢控,民署會持續跟進事件。

民署食品安全中心接獲衛生局通報,指有居民在本澳康仁藥房 (百利寶店)購買到懷疑受水浸的嬰兒奶粉,根據衛生局提供之資料顯示,涉事藥房出售之奶粉由其集團總公司宏偉行所供應。民署接報後派員前往涉事供應商進行衛生調查,包括了解涉事奶粉的流通情況、倉存數量及檢查相關產品,勒令要求停止供應及回收所有懷疑受水浸的奶粉產品,至今已封存及銷毀貨倉約一千二百罐問題奶粉,供應商亦配合本署要求,完成下游商戶回收問題產品的工作,防止問題產品繼續流出市面。

根據供應商所提供的資料顯示,問題奶粉只有在其旗下的藥房進行銷售,包括:

  1. 康達藥房 (氹仔布拉干薩街271號美景花園地下BP座)
  2. 宏興藥房 (澳門渡船街16號A地下)
  3. 景豐藥房 (澳門涌河新街108號海濱花園第九座地下A舖)
  4. 康仁藥房(寶翠店) (澳門海灣南街157號寶翠花園利輝閣地下B座)
  5. 運豐藥房(祐漢店) (澳門祐漢新村第一街76號吉祥樓第四期第四座地下C座)
  6. 康仁藥房(百利寶店) (氹仔孫逸仙大博士大馬路99號百利寶花園地下B座)

鑑於個案涉嫌違反第5/2013號法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民署已開立調查卷宗。此外,食安中心重申,受水浸影響的嬰兒配方奶粉存有食用風險,對市民健康構成威脅,絕不適宜供人食用。任何人士如供應及出售廢棄、腐敗或變質的食品予他人食用,可觸犯《食品安全法》,當局會就相關行為進行檢控。

民署會持續跟進事件及採取適當行動,亦呼籲市民如對食品質量存疑,應立即停止食用,以保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