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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署就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舉行講解會 聽取員工意見

政府代表向民署人員作出說明及回應

為讓民署人員對“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諮詢文本(下稱文本)有更深入的瞭解,民政總署聯同行政公職局代表於十一月九日下午六時,在民政總署大樓禮堂舉辦專題講解會,聽取民署各部門代表對有關事宜的意見及問題,政府代表亦就意見作出說明及回應,近百名民署主管及人員代表出席,以協助將相關資訊傳達予其他人員。

出席的民署人員對文本中建議撤銷民署而設立市政機構、未來在人員聘用及晉升制度、福利待遇、公積金及退休制度以及所適用的人員通則等方面會否改變較為關注,紛紛提出意見;由於文本提及部份職能將會轉移至政府其他部門,有意見希望能盡早公佈有關組織架構調整的內容,讓員工作好準備及調適;民署現時的工作涉及執法,有員工關心未來市政機構的定位是否仍屬公共部門以及是否具備執法權力;另外,亦有發言者就市政機構日後提供的服務及運作模式、人力資源調配以及與其他部門的協調等方面提問。

政府代表回應時指出,非政權性市政機構是根據《澳門基本法》相關規定而設立,其提供服務的基礎是受特區政府委托,執行職務的權力日後會透過法律賦予。市政機構屬於特區政府公共行政架構中的公共部門,其人員亦屬公務人員。根據文本建議,民署現時絶大部份的職能將來會移轉至市政機構,祗有少數職能移轉至政府相關職能的部門,特區政府會確保民署人員的利益不受影響,從而實現民署的職能和人員平穩過渡。

政府代表同時將提供相關的書面回應資料供內部傳閱,加強民署人員對相關事項的瞭解。出席講解會的民署代表包括管理委員會主席戴祖義、副主席李偉農及委員馬錦強;行政公職局代表包括局長高炳坤、組織績效及運作廳廳長王穎中及公職法律事務處處長林穎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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