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特區政府二○一八年施政重點── 四. 深化公共行政改革


落實優化公共決策系統的發展戰略。秉持對廣大居民負責的態度,積極有為、勤於施政、敢於擔當,深入推動各項公共行政改革,全面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革新公共行政,提升服務水平

打造勤政、廉潔、高效、公正的法治政府,不斷完善和提高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我們施政的重點。

今年完成了第一階段部門職能及架構重整,2015年至2017年重組了15個公共部門及撤銷其中6個部門,重組了11個諮詢組織及撤銷3個諮詢組織。為期3年的第二階段職能重整已啟動,主要涉及經濟財政、保安及運輸工務範疇等17個公共部門。

在落實精兵簡政的基礎上,積極研究公共行政運作機制層面的改革方案,從組織架構的職能分工和運行機制兩個方面,為政府有效施政奠定堅實基礎。

優化多項與經濟民生相關的跨部門程序,增加全程電子化的項目,完善“一站式服務”,為居民提供更加優質便捷的公共服務。

廣大公務人員是政府的寶貴資產,落實施政離不開全體公務人員的努力和付出。在聽取公務人員薪酬評議會及公務人員團體的意見後,政府建議明年1月調升公務人員的薪俸點每點至85元,有關法案將提交立法會審議。

明年就《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二階段的修訂方案,以及“分級調薪”制度的初步方案開展諮詢。

穩步推進政府績效管理,完善公共服務評估機制。優化公務人員的晉升制度,更着重能力及績效,提供更多培訓及晉升的機會。

檢討官員問責制,規範行政、政治、法律、道德四大問責規定,健全問責的配套制度;深化績效評核工作,細化評核要素和標準,完善第三方評估;增強各級官員的國家意識和責任意識,努力形成施政為民、權責一致的良好行政文化氛圍。

(二)加強制度建設,推進社會善治

堅守“一國兩制”的根本宗旨,共同維護國家憲法和《澳門基本法》,促進澳門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穩定。今年,在澳門各界的關注和參與下,按照新修訂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第六屆立法會選舉工作順利完成,選舉和委任了新一屆立法會議員。明年,按照《澳門基本法》相關規定,在前期研究和諮詢基礎上,展開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的立法程序。

完善居民參與社會事務的渠道,建立多元溝通機制是實現善治的重要方向。政府重視培養治理人才,推動諮詢組織的優化和重組,強化諮詢組織的年輕化和專業性。加強施政透明度,提升政策解說能力和執行力。依法保障新聞自由、出版自由和言論自由。

繼續支持司法機關的軟硬件建設,優化培訓機制,提升司法人員的專業知識,增強他們的社會經驗。

落實立法統籌,保證立法質量。明年開展《司法組織綱要法》、《民事訴訟法典》、《刑法典》等法律的修訂工作,制訂海域的相關法律法規。

廉政公署依法打擊貪污犯罪,處理行政申訴,保障居民的合法權益。提升公務人員和居民的廉政意識,增強居民的監督能力。

審計署堅持依法審計、獨立工作原則,優化人力資源,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提升審計效果,強化跟蹤審計力度。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