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向行政長官建議,委任現任旅遊局副局長謝慶茜出任文化局局長一職。
就廉政公署公佈的《關於文化局以取得勞務方式聘用工作人員的調查報告》,時任文化局領導層成員的吳衛鳴、梁曉鳴及陳炳輝,因2010年至2015年間違反有關開考及中央招聘的法律規定,繞過上級機關的審批和監管,以取得勞務的方式長期大量聘用工作人員,今年初被提起紀律程序。相關程序得出結果,根據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百一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以及第三百一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對三人科處分別為期60日、45日及10日的停職處分。
文化局局長梁曉鳴及副局長陳炳輝向上級提出終止定期委任的請求,已獲上級接納並即時生效。
社會文化司司長重申,公共部門聘請人員必須恪守合法性、公正及良好行政管理的原則,並期望領導層的變動,能重振文化局的聲譽,為該局的管理帶來一番新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