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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局更新需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的工程項目類別清單及環境影響評估指引系列

需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的工程項目類別清單2017年版

環境保護局今日(11日)公佈了《需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的工程項目類別清單》(以下簡稱“《清單》”)(2017年版)及《環境影響評估指引》系列(2017年版),修訂後的《清單》及指引將於2018年6月10日起採用。同時修訂後的《清單》亦將適用於公共及私人項目。

為界定和釐清工程項目是否需進行環評的統一判斷準則,環境保護局已於2013年推出了《清單》(試行),讓項目發展單位能預先考慮及儘早計劃環評工作,以便於項目計劃階段充份考慮各項環保元素,減少對環境的影響。在過去幾年《清單》試行過程中,加深了各界對環評的認識,而相關政府部門基本配合有關工作,於項目的計劃前期考慮環評工作,可見試行《清單》發揮到預期的作用。

鑑於近年澳門社會環境的變化,為使《清單》更具操作性。環境保護局根據本澳過往取得環評操作經驗,並考慮到2015年底澳門海域的劃定和鄰近地區環評制度的更新要求等因素,適時檢視了《清單》內容的合適性,並聯同工務部門於2016年拜訪了不同的政府部門、社團及業界,在聽取各界對《清單》的意見及建議後,對《清單》進行了修訂。是次《清單》的修訂內容主要包括新增了需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的項目類別、調整了部份項目的規模及範圍、清晰了部份項目的名稱及項目說明等,並因應澳門海域的劃定,修訂了對相關項目的說明。修訂後的《清單》將同時適用於公共及私人項目

此外,為配合《清單》之修訂工作,環境保護局亦更新了《環境影響評估指引》系列,當中包括空氣、水質、噪音、生態、固體廢物及土壤污染等六個環境範疇的指引內容,以進一步說明具體之評估內容要求等,以助業界更清晰環評報告的具體技術要求,並提升有關環評工作之效率。

由即日起,市民可到環境保護局網頁(http://www.dspa.gov.mo)瀏覽及了解有關《清單》及指引的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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