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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升級版內容更開放、更具針對性


今(18日)簽署的《CEPA投資協議》、《CEPA經濟技術合作協議》是《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簡稱CEPA)升級的重要組成部份。兩份協議的簽署,將進一步為內地和澳門經貿領域合作提供新的發展空間,創造更有利的條件,有助澳門更快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兩份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CEPA投資協議》為兩地經貿合作交流提供制度化保障

《CEPA投資協議》是CEPA一個內容全新的子協議,由正文4章29條及3個附件組成,全面涵蓋投資准入、投資保護和投資促進等內容,對接國際規則,兼具兩地特色,開放程度高,保護力度大,將為兩地經貿交流與合作提供更加系統的制度化保障。

在投資准入方面,《CEPA投資協議》將進一步提升兩地間的投資自由化便利水平,繼《CEPA服務貿易協議》後,內地在市場准入方面再次對澳門採用“負面清單”開放方式,明確了在投資領域繼續給予澳門最惠待遇,還新增了多項務實的投資便利化措施,這與對香港一樣,內地對澳門繼續保持對外開放的最高水平。

在投資保護方面,《CEPA投資協議》對投資的徵收補償、轉移等,給予國際高水平投資保護待遇。關於投資者與投資所在地一方的爭端解決,內地和澳門雙方共同設計了一套符合“一國兩制”原則、切合兩地需要的爭端解決機制,包括友好協商、投訴協調、通報及協調處理、調解、司法途徑等,為兩地投資者的權益救濟和保障作出全面和有效的制度性安排。

《CEPA經濟技術合作協議》突出澳門特色有利促進經濟適度多元

《CEPA經濟技術合作協議》共設8個章節30個條款,既包括對CEPA及其10個補充協議中有關經濟技術合作內容的全面梳理、分類和滙總,又結合現階段內地和澳門各自經濟發展的水平和特點,著重突出澳門特色,增加了新的合作領域,補充了新的合作內容。

其中,新增“深化澳門中葡商貿合作服務平台建設合作”專章,通過推進澳門“中葡商貿合作服務平台”建設,以中葡論壇為依托,推動澳門在深化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中,不斷提升國際競爭力。而新增的“深化‘一帶一路’建設經貿領域的合作”專章,通過建立工作聯絡機制、暢通信息溝通渠道、搭建交流平台、聯合參與產能合作和開拓“一帶一路”沿線市場等措施,支持澳門參與“一帶一路”建設。

《CEPA經濟技術合作協議》14個重點領域合作包括旅遊、會展、中醫藥、金融、電子商務、環保、法律和爭議解決、會計、文化、創新科技、教育、中小企業、知識產權、商標品牌等,對接《五年發展規劃》,突顯國家所需,澳門所長的元素,推動澳門特色金融、以會議為先的會展業、中醫藥等新興產業發展,支持澳門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CEPA經濟技術合作協議》設立次區域經貿合作專章,除共同推進泛珠三角區域、粵港澳大灣區及自貿試驗區的經貿合作外,根據澳門需要,支持粵澳全面合作示範區、蘇澳合作園區建設,探索“一國兩制”下兩地開創合作新模式,全面推進內地與澳門互利合作,為澳門中小微企和青年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提供更廣濶前景。

此外,《CEPA經濟技術合作協議》將推動兩地積極拓展在勞動培訓和青年創業方面的合作,為澳門青年創新、創業提供新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