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014號法律《預防和控制環境噪音》(下稱《噪音法》)生效至今逾兩年多,總體執法情況大致暢順並具有一定成效。特區政府按原定工作計劃對法律進行定期檢討,並向環境諮詢委員會、相關業界和政府部門介紹優化之建議方案。
隨着《噪音法》的有效執行、持續宣傳教育,社會各界環保意識有所提升,自2015年噪音法生效後,噪音投訴個案及違法個案數量均出現下降的趨勢,2017年較2015年同期分別減少約16%及46%。特區政府按原定工作計劃對法律進行定期檢討,經收集及整理社會各界、相關部門在法律實施期間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以及參考鄰近地區經驗,進行審慎分析,並考慮平衡居民之生活作息及社會發展需要後,制訂是次檢討及優化《噪音法》之建議方案,建議優化重大公共利益項目施工(包括需夜間施工的道路工程)例外情況之審批流程,以及清晰公共地方進行公共利益活動之例外情況,以回應社會之訴求。
為此,環保局就上述的優化建議方案先後向環境諮詢委員會、相關業界和政府部門作介紹,進一步聽取有關意見和建議,以完善方案內容,讓法律更具操作性及符合社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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