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中級法院於今年10月已就保利達洋行有限公司針對行政長官宣告“海一居”土地批給失效所提出的司法上訴作出一審合議庭裁判,判決原告敗訴,並確認行政長官宣告土地批給失效行為的合法性,惟有關判決並未轉為確定性裁決。 現階段,特區政府信守依法從保護小業主的合法權益的承諾,對“海一居”土地今後的利用已形成基本方案,並與原發展商有過初步的接觸,惟未見對方有共同依法解決問題的意願,特區政府將待終審判決後公佈方案,依照《土地法》的規定最大限度保護小業主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