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司司長黃少澤今(20)日表示,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第二階段開放申請條件今日起實施,總量限制為800輛。他又重申,警方有責任做好維護地區安全的工作,拒絕會影響社會治安秩序的人士入境乃依法為之,過程中沒有針對任何職業的人士。
黃少澤今日出席特區成立十八周年慶祝酒會後接受傳媒訪問,他提到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自去年12月20日起有第一批車輛通車,過去一年運行順暢,由於申請條件門檻較高,故申請及參加人數不多,總申請量只有37輛車,至今仍生效的有21輛。他續稱,與內地相關部門一直聯繫緊密,在彼此按照“按部就班、逐步推進”的原則下,根據4月份及6月份的溝通和協商,將入出橫琴車輛名額由100個增加至800個;第二階段政策中新增在橫琴新區工作者(持有聘用合同並在橫琴繳納社保者)、購置房地產(僅限住宅、寫字樓、商鋪)等申請條件。
此外,黃少澤重申,全世界任何國家地區均有自身的出入境政策及法律。禁止入境名單主要針對威脅澳門安全的人士,警方依法進行執法工作,基於保密和安全理由,全世界也不會公佈威脅的原因。他強調,澳門是一個很細小、經不起混亂的地方,作為警方有權、有責任做好維護地區安全的工作,警方依據相關法律、情報搜集、專業判斷等進行執法工作,與被禁止入境人士的職業完全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