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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海帆:改革評核制度冀合理認可有貢獻公務員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

政府現正推出修訂《公務人員工作表現評核一般制度及晉升機制》諮詢文件。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今(20)日表示,修訂方案冀使有承擔、有付出和有貢獻的公務員得到合理的認可,並建立向上流動機制,讓這些公務員日後有機會向上流動,甚至作為領導和主管選拔的梯隊,這也是整個改革的宏觀目標。

陳海帆上午出席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十八周年慶祝酒會,回應傳媒訪問時表示,公務員制度改革是特區政府“精兵”施政方針中的重要環節,政府希望透過制度改革,提高公務員素質、做好施政工作,最終為市民提供更優質和高效的服務。

據行政公職局統計,2016年評核達到“十分滿意”和“優異”的公務員人數比例逾90%,陳海帆認為這不是正常的比例,現時諮詢方案建議取得兩項評核的比例最多共60%,已屬相當高,倘部門達到一定的績效水平,比例限制可上調至70%。

她續指,日後評核制度將制定更客觀、更具操作性的標準,確保核評過程有依據可從。政府下一階段計劃修改領導和主管的評核制度,將按照現行諮詢方案取態的目標修訂。

談到海一居問題時,陳海帆重申政府須依照《土地法》的基礎保護3,000多戶樓花購買者的權益,政府亦有與小業主、發展商進行三方接觸。

此外,被問及《司法組織綱要法》修訂進度,陳海帆稱政府正向澳門律師公會諮詢意見,內容包括增加部分層級法院的人數,以及建議解決主要官員“一審終審”的問題。終審法院的法官人數則暫未有增加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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