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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新控煙法》生效第三日  衛生局繼續巡查執法 整體情況順利


經第9/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5/2011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已於1月1日生效,衛生局控煙巡查執法人員今日(1月3日)繼續到各社區檢查包括巴士站少於10米劃定範圍在內的各類型禁煙場所履行法律的實施情況,在各界配合和支持下,巡查執法工作順利。

由昨日傍晚5時至今日傍晚5時,控煙巡查執法人員共檢查禁止吸煙場所1,015間次,當中包括集體客運車輛站點93個次;違法吸煙方面,共檢控6人次,當中2名為旅客,3名為本澳居民,1名為外地僱員。未有人在集體客運車輛站點因違法吸煙而被檢控。違例者均配合控煙督察執法。同時,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的舉報及查詢熱線共接獲88通電話,分別為查詢個案55宗、投訴個案31宗、提供意見9個。

根據新修訂《新控煙法》,集體客運車輛總站及候車亭、包括巴士站及的士站在內的集體客運車輛停車信號少於10米範圍禁止吸煙。目前,民政總署已對超過450個固定站點的禁煙範圍進行劃定工作,以便公眾識別;相關部門亦將持續在臨時集體客運車輛站點補充張貼法定禁止吸煙標貼,及提示站點10米範圍禁止吸煙。有關部門將繼續透過溝通協調,完善站點禁煙範圍的工作。衞生局重申,在集體客運車輛停車信號少於10米範圍吸煙,亦屬違法;違法吸煙罰款最高金額為澳門幣1500元。

衛生局表示,控煙法律的實施旨在降低包括電子煙在內煙草製品在本澳的使用,保護公眾尤其是青少年免受煙草危害,以減低居民因煙草導致的疾病或死亡。衛生局呼籲社會各界、全澳居民和旅客,注意和配合《新控煙法》的實施。衛生局提醒有關實體及場所管理人必須履行《新控煙法》相關責任,尤其在禁止吸煙地點的顯眼處張貼經行政法規核准的新的禁煙標誌。

衛生局會一如既往,嚴格執法,以保障非吸煙人士權益。衛生局亦呼籲吸煙人士及早戒煙,戒煙除了重獲健康,亦可減少誤觸法網而招致的損失;愛你自己,愛你家人,儘早戒煙,戒煙熱線:2848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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