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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強制央積金現已實施


第7/2017號法律《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已於今年1月1日起生效,居民原有的公積金個人帳戶已自動成為政府管理子帳戶,居民今後可透過供款計劃繳納供款或把政府管理子帳戶的結餘作出靈活調動,為自己的養老生活進行投資增值。

非強制央積金的設立目的是加強澳門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障和對現行社會保障制度作出補足。特區政府由2010年起為合資格居民開立公積金個人帳戶及注入啓動款項,並已連續8年在考慮財政盈餘等因素後作出撥款分配。自非強制央積金實施後,居民原有的公積金個人帳戶已自動成為政府管理子帳戶,繼續由社保基金管理政府的撥款分配,居民可把政府管理子帳戶的結餘作出靈活調動,或透過供款計劃繳納供款,進行投資增值,累積財富,為自己未來更充裕的養老保障創設條件。

非強制央積金的供款計劃分為公積金共同計劃及公積金個人計劃,一般年滿18歲的澳門永久居民或非永久居民均可參與。公積金共同計劃由僱主自願設立,僱員自願參與,雙方共同供款。為鼓勵企業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完善僱員的養老保障,僱主向公積金共同計劃作出的供款視為經營成本或從事業務的負擔,從可課稅利潤中扣除;而在法律生效首三年內,僱主除可獲得上述稅務優惠,更可享有額外兩倍的稅務優惠。至於公積金個人計劃,則由澳門居民自願設立與供款。

為加深社會對非強制央積金的認識,社會保障基金自去年6月份法律公佈至今已舉辦20多場制度講解會,向僱主、僱員及其他居民介紹有關法律內容及解答疑問;又透過網站、本澳中、葡文電台及電視廣告、報章專欄、戶外宣傳橫額、巴士媒體廣告、樓宇電視廣告、網絡社交平台、舉辦社區推廣日及有獎問答遊戲等不同渠道宣傳“參與央積金,退休更安心”的訊息。非強制央積金與居民的養老生活息息相關,居民如欲瞭解更多制度資訊,可瀏覽社保基金網站www.fss.gov.mo或致電28532850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