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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網絡安全法》舉行首場公眾諮詢會

政府就《網絡安全法》舉行首場公眾諮詢會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昨(5)晚八時於司法警察局總部,就制定《網絡安全法》舉行首場公眾諮詢會,近90名市民出席,其中19名市民發言。

諮詢會上,列席的政府代表詳細介紹了《網絡安全法》的立法內容,並聽取了市民對諮詢文本的意見。發言的市民大多認同相關立法的必要性,有發言者表示支持實行電話卡實名制,認為有助警方追查和打擊網絡犯罪;也有市民關注各管理部門如何協調、統籌,認為各監察實體應訂立統一監察標準。其他發言者亦分別從個人資料保護、立法成效、管理執行、處罰、適用對象、宣傳教育、區域執法合作,以及將來網絡安全常設機構人員組成專業性等方面,提出了意見和建議。

列席的政府代表回應指出,將來《網絡安全法》擬規管的對象是公共部門以及關鍵基礎設施營運機構,並定義了一系列關鍵基礎設施的應有責任,將更有效規管各營運機構如何保護網絡安全。相關經營者在處理個人資料時須遵守法律,否則會被追究責任。就公共部門的網絡安全管理,各公共部門有制定內部指引,行政公職局亦已成立中央數據管理中心供使用及給予部門技術支援。政府亦擬分階段實施電話卡實名制,屆時會參考其他國家的有關做法,並與本澳電訊營運商和監管實體保持溝通。此外,列席的政府代表也就在場市民提出的其他意見,逐一作出了解釋和說明。

列席首場公眾諮詢會的政府代表包括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主任張玉英、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任楊崇蔚、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陳軒志及白安德(António Pedro)、行政公職局電子政務規劃及基礎建設處處長陳子健、司法警察局電腦法證處處長陳思晶及郵電局資訊科技發展處處長李廣亮。11個監察私人領域業務的實體、行政公職局及司法警察局等亦有派出代表出席。

當局就制定《網絡安全法》,於2017年12月11日至2018年1月24日,展開為期四十五天的公開諮詢,早前,當局已舉辦了5場業界諮詢專場,收集公共部門和業界關鍵基礎設施經營者的意見。按照公開諮詢工作安排,為廣泛聽取市民意見,公眾諮詢會尚餘兩場,分別定於1月13日下午3時,以及14日晚上8時在司法警察局總部舉行,有興趣的市民可透過網頁(www.gss.gov.mo/ch/ciberseg)或電話(8800 6611)報名,截止報名時間為1月12日中午12時,名額有限,先到先得。

諮詢期內市民亦可進入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專頁,或政府入口網站發表意見,又或者將書面意見郵寄或直接遞交予保安司司長辦公室或行政公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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