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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象局前第三職階首席特級氣象技術員馮瑞權的退休事宜


退休基金會於2017年8月29日收到地球物理暨氣象局送交該局前第三職階首席特級氣象技術員馮瑞權先生的退休卷宗,根據有關卷宗的補充資料顯示,馮瑞權先生聲明於2017年11月27日退休。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267條規定,退休基金會於收到部門送交的退休卷宗後,依法須覆核所載資料是否正確及齊備,而至今(2018年1月10日),退休基金會仍未收到馮瑞權先生的退休供款,故未能依法訂定其退休金。須強調的是,根據上述《通則》第280條及306條的規定,退休不妨礙日後被追究其倘有的紀律責任及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