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總署透過恆常入口檢疫層面,檢出一款由香港入口本澳之巴西急凍豬手含有獸藥鹽酸萊克多巴胺,其檢測結果超出本澳相關行政法規規定。民署高度關注事件,已發出食品預警,即時要求涉事入口商停售及回收有關批次的問題產品,以保障食品安全。
民署對一款由香港付貨人HONG KONG DASHENG AGRICULTURE & FOOD LIMITED分拆進口本澳之巴西急凍豬手進行入口檢疫,在抽取的樣本中檢出含有獸藥鹽酸萊克多巴胺16 μg/kg,其檢測結果超出本澳第13/2013號行政法規《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之相關規定。涉事批次為一百一十箱共重一千九百八十公斤,本澳進口商為新利安食品有限公司。
鹽酸萊克多巴胺是一種人工合成的β-腎上腺受體激動劑類動物用藥,一般而言,用藥後在動物組織中的殘留量很低。根據本澳第13/2013號行政法規《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規定,鹽酸萊克多巴胺在豬的肌肉中的最高殘留限量為10 μg/kg。按上述樣本檢出的鹽酸萊克多巴胺的含量,在正常食用情況下,不會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
食安中心已發出食品預警,即時要求涉事入口商停售及回收有關批次的問題產品,同時亦通報香港相關部門。中心會持續跟進事件,並呼籲若已購入上述產品之業界應立即停止出售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