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家庭幼兒優先入托制度將於2018年1月29日起接受申請。目前受社會工作局資助的托兒所共37間,全部參與相關計劃,共提供388個優先入托名額。社工局初步預計優先入托名額的數量能滿足申請需求。
上述制度的對象為家長屬單親、殘疾或長期病患而家庭存在經濟困難的3歲以下幼兒。其中,單親家庭指幼兒與其單親父或母同住的家庭;殘疾人士家庭指幼兒與其殘疾的父及(或)母同住的家庭;長期病患家庭指幼兒與其長期病患的父及(或)母同住的家庭。申請家庭收入須符合以下標準:
家團成員人數 |
家團每月總收入上限(澳門幣) |
2 |
18,600 |
3 |
25,625 |
4 |
31,150 |
5 |
35,175 |
6 |
39,200 |
7 |
43,225 |
8人或以上 |
47,175 |
在申請期間,家長可以按志願最多選擇3間托兒所。對於經評估符合資格的申請,社工局會盡可能按家長所表達報名托兒所的志願作安排。倘符合資格的申請個案超過托兒所的優先收托名額時,按家長登記時所表達欲報名托兒所的意願,先錄取只與父母同住家庭的幼兒,然後進行抽籤,未中籤者優先排入托兒所的後備名單。對於被列作後備名單或經評估不符合資格的幼兒,可以與一般幼兒於2018年4月至5月份期間報名入托受資助托兒所。此外,有部分托兒所在有空缺的情況下,全年接受報名。
如欲進一步了解上述制度的詳情,可瀏覽社會工作局網頁www.ias.gov.mo,或澳門特區托兒服務資訊網www.childcare.ias.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