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總結過去三年的演藝評論創作成果及保存資料,推動澳門演藝事業發展,澳門基金會、文化局計劃聯合出版《2015-2017年度澳門演藝評論選》。自本年一月起公開徵集二零一五至二零一七年發表的澳門演藝評論文章,並於二月九日(星期五)截止遞交作品。
評論選分“澳門作者篇”及“外地作者篇”兩部分。“澳門作者篇”的選編範圍為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澳門作者(持永久或非永久性身份證的澳門居民)發表於本地或外地報章期刊上之中文演藝評論文章,評論對象必須為二零一五至二零一七年間澳門藝團在本澳或外地的演出,或外地藝團在本澳的演出。“外地作者篇”選編範圍為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非澳門作者發表於本澳或外地報章期刊上之中文演藝評論文章,評論對象必須為二零一五至二零一七年間澳門藝團在本澳或外地的演出。
“澳門作者篇”及“外地作者篇”來稿字數不限,每人每年度限投最多兩篇作品,作品須以發表時的內容為準,恕不接受未刊稿、僅於網上發表或已結集出版之作品。評論選將邀請相關領域的專業人士進行編選,以精選為原則,但內容涉及澳門藝團在本澳演出之評論作品獲優先考慮。
有興趣的作者可於澳門基金會網頁(www.fmac.org.mo)及文化局網頁(www.icm.gov.mo)下載相關表格,亦可於澳門基金會研究所(南灣時代商業中心十三樓)、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及澳門筆會(慕拉士大馬路二百一十八A號澳門日報大樓十一樓C座)索取。投稿時請將填妥的投稿資料表、聲明書,連同作品的原刊稿電子檔案(Word檔,內文須註明刊物名稱、發表日期及評論場次等相關資料)及如有的原刊稿副本,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前郵寄或送交至澳門筆會,或電郵至penofmacau@gmail.com提交,資料不全、不確或非原刊稿恕不受理。提交資料的封面或電郵標題請註明“《2015-2017年度澳門演藝評論選》徵稿”及投稿類別。
如有查詢,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二八七二零一五零澳門筆會張小姐(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三十分至十二時三十分,下午二時三十分至六時三十分),或八七九七八五一七澳門基金會梁小姐(星期一至四上午九時至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