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報今日(7日)刊登公告,就發出100個8年期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經營執照開展公開競投程序。有意競投者即日起可前往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索取競投案卷影印本,或登入官方網頁www.dsat.gov.mo查閱及下載,並於3月8日(周四)下午6時前將投標書遞交至中華廣場3樓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開標會議將於3月10日(周六)假綜藝館舉行。
根據第28/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有關執照由發出日起計有效期最長8年,且不得轉讓及延期。凡持有效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或在本澳有居留權的自然人, 倘聲明完全履行「經營的士客運業務執照」公開競投競投案卷所定的條件,均可參與是次競投,並可以個人或聯名形式參與,每一競投人僅可參與競投一個執照,且僅可提交一份投標書。
需用電動車及裝導航系統
按照《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規章》規定,是次增發執照沿用公開競投方式,每個執照競投底價為澳門幣20萬元,另須附加執照單價的10%作為印花稅,並須繳付保證金澳門幣5萬元。而執照持有人須使用四座位純電動車輛(不包括駕駛員座位),同時需在車內安裝全球衛星導航系統,並把有關數據傳送至交通事務局作交通數據分析之用。
中華廣場服務專區收標書
有意競投者需把投標書(包括投標書正本、競投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及已提交保證金的證明文件正本)遞交至交通事務局中華廣場服務專區,並取回投標書收條。倘投標書由競投人的合法受權人簽署,投標書內尚包括授權書正本或認證繕本,以及受權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認證繕本。投標書應置於密封且不透明的信封內,以火漆密封,信封面註明「致:交通事務局/為『經營的士客運業務執照』公開競投提交投標書」字樣,並寫上競投人身份證明文件上的姓名。
疑問可於21日前書面提出
凡對競投案卷內容在解釋上存有疑問,應以書面方式在2月21日(周三)前向交通事務局提出,提交地點為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交通事務局六樓公共關係處,信封面上應註明競投名稱(「經營的士客運業務執照」公開競投)及「要求解答」字樣,信函內須寫上姓名、聯絡電話及地址。交通事務局的解答將於2月28日(周三)附於競投案卷以供查閱,且將公佈以便告知利害關係人已有解答並附於競投案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