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表彰教師的卓越表現,繼續促進教育界追求教育的文化與凝聚良師的動力,共同達致“教育興澳”的使命,根據第3/2012號法律《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第28條的規定,經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評審,向2016/2017學校年度工作表現優異,並在教學和專業操守方面表現突出的15名私立學校教學人員頒授“卓越表現教師”榮譽。
教育暨青年局於2018年2月10日假澳門旅遊塔會展娛樂中心舉行2016/2017學校年度“卓越表現教師”榮譽頒授典禮。典禮由教青局局長、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主席老柏生、中聯辦教育與青年工作部部長徐婷,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副主席、“卓越表現教師”榮譽評審專家代表鄭振偉,以及教青局副局長梁慧琪、代副局長龔志明主禮。出席典禮的嘉賓還包括非高等教育委員會委員、青年事務委員會委員、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委員、“卓越表現教師”評審專家小組成員、學校領導及教師、獲頒授榮譽的教師及其親友等共約250人。
老柏生局長代表譚俊榮司長向15名卓越表現教師及代表頒授榮譽,獲頒授榮譽的教師上台分享感受,與同儕分享他們對教育的熱誠、專業精神,以及教書育人的心得和經驗。
老柏生在致辭時表示,希望各位卓越表現教師的模範表現,能在澳門教育界匯聚成為教師共同學習的楷模,形成追求卓越的良好氛圍,並鼓勵所有教師在教育過程中努力追求卓越的表現,共同實現教育興澳,人才建澳的美好願景及使命。
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就2016/2017學校年度“卓越表現教師”榮譽頒授工作設立專責小組進行前期評審工作,並邀請到內地、台灣、香港、澳門等地區著名的教育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專家小組進行評審工作,專家小組成員包括澳門大學教育學院副院長鄭振偉、台灣地區清華大學榮譽講座教授劉炯朗、中山大學教授黎熙元、香港教育大學教授冼權鋒、香港元岡幼稚園校長呂麗紅。
經教青局收集及整理學校提名資料後,評審專家小組分別開展文件分析和面談兩個評審程序,專責小組據評審專家的意見完成對被提名教師的前期評審報告書。最後,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在全體會議甄選出包括中、小、幼各教育階段的15名教師獲授“卓越表現教師”榮譽。
獲得2016/2017學校年度 “卓越表現教師"榮譽的15名教師為呂綺穎、李俊、杜麗儀、周家欣、范美華、韋喻蘭、梁永輝、陳少陽、陳嘉麟、黃綺珊、黃耀明、雷小紅、鄭慧蘭、黎潔誼及鄺偉基。
查看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