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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醫鑑會工作簡報


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自2017年2月26日成立並開始運作。依照《醫療事故法律制度》規定,委員會依法進行獨立的調查和技術鑑定。委員會成員以及參與鑑定的其他人,須就履行職務時所獲悉的事實遵守職業保密義務,委員會依法作出的醫療事故鑑定報告,除送達雙方當事人及衛生局外,不得對外公佈。

2017年,委員會共有82宗接待記錄。其中73宗屬諮詢或行政事務性質,非委員會職能管轄範圍,因而不符合受理條件;在9宗提出技術鑑定申請的個案中,3宗因不符合法律規定而被駁回;1宗鑑定工作仍在進行之中;5 宗個案已完成調查並發出鑑定報告,其中4宗不構成醫療事故,1宗構成醫療事故。

2017年,委員會共召開了50次全體會議。除制定各種內部規範性文件外,委員會依法行使調查權,進行了24次調查聽證,1次現場勘查,並向公私立醫院、衛生中心、中西醫診所調閱檔案及資料共32次,邀請專家出席會議協助或提供書面意見7次。此外,為了在今後技術鑑定過程中涉及特別複雜問題時須邀請專家建立聯繫機制,2017年12月,委員會參訪了廣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與廣東省醫學會交流並簽訂了合作協議。

2017年,為讓市民能更好地瞭解醫療事故鑑定工作,委員會就民眾經常提出的疑問製作了醫療事故法律制度問題集,並上載至委員會網頁(www.cpem.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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