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2018年1月消費物價指數


統計暨普查局資料顯示,今年1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為111.14,按年上升1.74%,升幅較2017年12月(+2.04%)有所回落。1月份指數的按年升幅主要由外出用膳收費和冬季女裝衣履售價上升,以及公共泊車咪錶收費和住屋租金調升所帶動。

各大類價格指數中,衣履、醫療及教育大類按年分別上升6.09%、4.58%及4.21%,通訊和康樂及文化大類則下跌11.32%及5.61%。甲類(111.21)及乙類(110.59)消費物價指數按年升幅為1.68%及2.18%。

1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按月微升0.06%。金飾價格上揚,公共泊車咪錶收費及汽油售價調升,帶動雜項商品及服務和交通的價格指數分別上升0.78%及0.54%;此外,食物及非酒精飲品的價格指數上升0.31%,主要是外出用膳收費及新鮮豬肉價格上調所致,而蔬果售價回落則緩減部分升幅。另一方面,通訊服務及旅行團收費下調,令通訊和康樂及文化的價格指數錄得6.39%及1.10%的較大跌幅。甲類及乙類消費物價指數按月分別上升0.03%及0.27%。

至今年1月為止的十二個月內,綜合消費物價平均指數較前一期上升1.23%,以教育(+6.06%)及醫療(+4.53%)的升幅較大,而通訊(-5.47%)則下跌。甲類及乙類消費物價平均指數較前一期分別上升1.21%及1.38%。

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反映物價變化對本澳整體住戶的影響。甲類消費物價指數反映約50%住戶,其每月平均開支在10,000至29,999澳門元之間;乙類消費物價指數反映約30%住戶,每月平均開支在30,000至54,999澳門元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