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於2018年2月8日至3月2日,接收新一期社會房屋申請家團補交相關資料。截至3月2日期限屆滿,交齊文件的申請有7,894份,欠交資料的申請則有1,727份。 根據經第376/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及重新公布的第29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六條第一款(三)項規定,申請人於補交文件期間内未遞交申請所要求的文件或未填補文件上的缺漏,將被取消申請資格。 房屋局已隨即開展申請表的審核工作,以編制臨時輪候名單及除名名單。 如有查詢,可親臨房屋局或致電2859 4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