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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至2月上半月財產移轉印花稅申報情況


作為促進本澳房地產市場長遠穩健發展的組合措施,〈修改《市區房屋稅規章》〉(第1/2018號法律)及《取得非首個居住用途不動產的印花稅》(第2/2018號法律)於今年2月上旬獲立法會以緊急程序通過,並且於2月10日正式生效。鑒於有關稅務措施實施至今不足一個月,尚需時間觀察措施成效,以便特區政府作出評估。

倘以財政局的物業成交統計資料來看,從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交上述法案到措施公佈實施至今,本澳住宅的成交量確實有所增加,數字從1月上半月的426宗(1月全月成交1,986宗)上升至2月上半月的1,110宗。然而,值得注意,2月上半月與1月上半月比較,每平方米樓價錄得約7.6%的升幅(由103,159元上升至110,984元),但若與1月下半月比較,則每平方米樓價下跌了14.9% (由130,409元下降至110,984元);若與1月全月數字比較,2月上半月的每平方米樓價則下跌了10.8% (由124,481元下降至110,984元)。

特區政府將會繼續循增建社會房屋和經濟房屋、加快審批私人樓宇工程申請、加快收回政府土地程序等多個途徑,增加土地和房屋供應量。同時,特區政府會繼續密切觀察市場發展情況,在有需要時推出相應的調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