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察局聯同交通事務局打擊的士違規之行動,如下:
打擊的士違規 |
一月份 |
濫收車資 |
567宗 (約佔70.8%) |
拒載 |
156宗 (約佔19.5%) |
在的士站未按先後次序載客 |
2 宗 (約佔0.2%) |
其他違規情況 |
76宗 (約佔9.5%) |
合計: |
801宗 |
按數據顯示,其中濫收車資及拒載行為在整體檢控量所佔比例較大(共723宗,約90.3%)。另外,共票控19宗經營「白牌車」行為。
警方重申,提供的士載客服務之從業員理應遵守《道路交通法》及《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規章》,為市民提供合法的接載服務。此外,經營「白牌車」屬違法行為,作為執法部門,定必依法執法,秉公處理各宗違法個案。
治安警察局會繼續配合相關職權部門,持續打擊的士及「白牌車」違規行為,確保市民和旅客的權利和安全,維護澳門旅遊形象。業界和市民旅客如發現上述違規行為,請主動致電治安警察局交通廳2837 4214、交通事務局8866 6363,或電郵psp-info@fsm.gov.mo、info@dsat.gov.mo,提供資料,以便跟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