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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察局試行隨身攝錄機

警方隨身攝錄機

現今社會複雜多變,釐清事實、調查和舉證對警方工作相當重要。為善用現代科技協助執法,貫徹科技強警的理念,治安警察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及參考鄰近地區的經驗後,將為前線警員配置隨身攝錄機,以輔助警方執法,計劃於3月14日正式試行。

隨身攝錄機的錄影片段提供了客觀的記錄,可靠、清晰地記錄事件經過,協助還原事實真相,保障警民雙方的合法權益,提高警方執法效率。有關片段亦能作為證據,用於調查事件或送交司法機關,減少爭議。另外,根據外地使用經驗,隨身攝錄機能夠緩和衝突事件,有效阻止激烈行為,減少不必要衝突。

警方主要於以下情況使用隨身攝錄機:一、破壞社會公共秩序及安寧的事件;二、人身、私人或公共財產受侵害之情況;三、警方執法受阻或對抗事件等。使用有關設備之人員,須嚴格按照使用守則,守則詳細規範警務人員使用設備的目的、前提條件、應採取的措施(如使用前要清晰提醒現場人士才開始錄影,緊急情況除外)、處理資料的程序及保密措施,以確保警方合理合法地使用設備,資料之使用及存取符合個人資料保密原則及相關法律規定。

治安警察局將於試行期間持續檢視隨身攝錄機的使用成效,收集意見作分析及部署,以確保相關設備能協助警方執法,提高效率,增強執法工作的透明度及專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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