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工務運輸局長期跟進打擊違法工程及非法佔地的個案,就路環黑沙村“填湖”及“破壞綠化帶”的情況已開立多個卷宗跟進。
其中,根據黑沙村16號前地個案資料顯示,本宗個案現場被用作擺放工程雜物、建築機械及貨櫃、近馬路位置建有金屬支架同時以圍網或圍板將地段圍起,地段內並有一間兩層高空置鋅鐵棚屋等。局方人員於今年年初進行巡查時,發現該處狀況有變化,現場正進行無准照的平整工程,同時發現非法佔地的面積有擴大跡象。因應上述情況,局方已先後於1月22日及24日對相關違法工程發出暫停工程令及禁止施工令,以阻止非法佔用人繼續進行非法工程。然而,違法人沒有理會禁令,反而加快有關違法工程,包括將黑沙村16號前地相鄰水體填平。
土地工務運輸局於2月28日再次到黑沙村,包括對上述開展違法工程地點作進一步資料搜集和取證工作,以及跟進相鄰水體被填平事宜,拍照記錄現場實況、核對地籍資料及現場被非法佔用之範圍等。期間發現該處水體已基本被非法填平及平整,只餘下小部份水體未被填平;現場山邊位置發現數個墓地,並有人供奉的跡象。巡查發現被佔用範圍有明顯增加,主要用作物品儲存,擺放機械及雜物,同時有部分區域建有僭建物或被用作倉儲用地;也有區域被用作存放聲稱加工廢料、經營燒烤店等。土地工務運輸局將會整理有關資料後隨即依法開展預審聽證並收回有關土地。
就“破壞綠化帶”個案,原來與“填湖”地段並不相連,但巡查當天發現已擴大至基本相連,並設有一道鐵閘閘門互通。
基於上述最新情況,土地工務運輸局已將兩宗個案合併跟進,以更有效跟進該區被非法佔用國有土地的情況,並將巡查期間發現的其他問題通知各個相關權限實體知悉及關注。
新《土地法》大幅調高對故意非法佔用屬公產或私產土地的行為人可科處的罰款,將罰款與被佔用的土地面積掛鈎,罰款金額最高可達澳門幣300萬元。土地工務運輸局將會就上述個案進行預審聽證並會勒令佔用人必須在指定期限內騰空有關土地,移走其上存有的物料及設備,以及將土地交還特區政府,而無權取得任何賠償。倘若期限屆滿後佔用人仍未將土地騰空並交還政府,則政府跨部門工作組將會採取聯合清遷土地行動,屆時非法佔用人不但要繳納罰款,還必須繳付清拆工程、搬運、保存物品等一系列相關費用。
此外,新《土地法》亦已明確規定,凡故意或惡意佔用國家土地,且不服從政府發出的騰空土地命令者,將以《刑法典》的違令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