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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維特:馬會須3年內完全返還拖欠的款項


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今(21)日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特區政府透過調整賽馬專營特許合同條款,將澳門賽馬會有限公司拖欠政府款項的還款期壓縮,賽馬會必須於3年內完全返還相關款項,否則專營特許合同會被終止。

梁維特稱,根據專營合同規定,澳門賽馬會須向特區政府繳交定額年稅,有關稅額於2005年開始訂為1500萬澳門元。他補充指,賽馬會從2002年開始至本年,每年均會致函特區政府說明因虧蝕無法負擔定額年費,基於此,有關稅款獲特區政府在不同年份全部或部份豁免。

另外,他亦提到,按有關規定,如盈利超過25億澳門元,賽馬會需向政府繳納一定百分比的博彩稅,但由於賽馬會長期以來都是虧蝕,因此未能繳付有關稅款。而有關賽馬會需向退休基金支付投注額1%的博彩稅的規定,在2005年修訂專營合同時已廢止。

梁維特表示,有關澳門賽馬會拖欠特區政府的款項,包括需向退休基金會支付的博彩稅及未被領取的派彩等。特區政府自2015年起已要求澳門賽馬會分10年,每年作出定額返還;而在是次延長合同時,政府更明確要求澳門賽馬會必須於3年內完全返還的款項。他透露賽馬會目前尚有超過1.5億澳門元需返還特區政府。

而有關澳門賽馬會將投資15億澳門元,梁維特重申,澳門賽馬會的資金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到位,否則終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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