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氣象局前局長馮瑞權退休一事,政府發言人辦公室回應傳媒查詢如下:
根據現行的公職法律的規定,行政法務司司長批准了馮瑞權退休金的訂定。根據“8.23風災專案調查委員會”的調查結果及建議,行政長官批示對氣象局前局長提起了紀律程序,待有關的紀律程序完結後將會及時向社會交代。特區政府留意到,雖然有關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法律制度在2009年作出了比較全面的修改和完善,但是與之相配套的領導及主管人員的專有紀律程序制度仍需檢討並完善。行政長官已經批示行政法務司司長成立工作小組進行研究,就如何制定領導及主管人員的紀律程序法律提交報告,以便完善特區政府的官員問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