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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完成討論《二零一八年度醫療補貼計劃》行政法規草案


行政會完成討論《二零一八年度醫療補貼計劃》行政法規草案。

醫療補貼計劃是澳門特別行政區藉以一次性補助居民醫療開支的方式,扶助私家醫生發展,並與民分享經濟發展成果的計劃。此計劃旨在推廣家庭醫學制度,鼓勵居民重視個人保健,藉此加強公私營醫療合作及拓展社區醫療資源。自二零零九年推出計劃以來,已連續八個年度錄得超過八成居民印取醫療券,使用率達九成的良好效果。因此,特區政府繼續推行計劃,制訂了《二零一八年度醫療補貼計劃》行政法規草案。

草案內容主要如下:

一、凡最遲於二零一九年四月三十日持有根據第8/2002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制度》的規定發出的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所有澳門特區居民,以及凡持有第23/2002號行政法規《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規章》生效前發出的澳門居民身份證且現身處澳門特區境外,但能證明因長期無能力或因入住醫療機構或社會互助機構的情況而阻礙其換領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者,均為計劃的受益人。

二、二零一八年度醫療券以電子方式發放,每位受益人的補貼金額為澳門幣六百元,居民使用時無須印券,持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直接到診所就診即可。電子醫療券使用期限至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電子醫療券可全部或部分移轉予受益人的配偶、第一親等直系血親尊親屬或卑親屬,且其須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持有人,移轉的債權不得重新移轉。

三、電子醫療券只可用於已加入醫療補貼計劃的醫療人員,而不適用於獲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資助的醫療人員。獲許可加入本計劃的醫療人員須在其營業地點張貼專用標貼。

草案建議自公佈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