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總署繼續與於祐漢街市公園唱歌及跳舞的市民會面,並介紹祐漢活動中心的設施以及有關申請使用的方法,鼓勵市民使用活動中心進行唱歌及跳舞等活動。同時,民署於公園增貼告示提醒市民,若產生滋擾噪音可能會被檢控。
民署先後多次與於祐漢街市公園唱曲及跳健康舞的市民溝通,並一同到祐漢活動中心視察,向其介紹中心的設施,並詳細講解場地借用申請方法及使用守則,鼓勵她們轉至活動中心進行唱歌及跳舞等活動。會面起正面作用,大部份人士態度積極,表示會嘗試轉換至活動中心。此外,民署亦於祐漢街市公園增貼告示加以提醒市民,禁止在公園內進行發出騷擾噪音的活動,否則可被檢控罰款澳門幣三百元。
公園、休憩區等是開放給廣大市民使用的公共空間,大部份鄰近民居,市民使用有關設施活動時要控制聲浪,以免影響其他公園使用者及鄰近居民的作息,民署呼籲大眾互諒互讓,遵守公園之使用規則,共創良好的社區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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