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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議員蘇嘉豪之刑事案件審判當日的旁聽安排


初級法院已定於2018年5月14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在初級法院刑事大樓內對涉議員蘇嘉豪之刑事案件(編號CR4-17-0194-PCS)進行審判聽證。

所有進入初級法院刑事大樓旁聽的人士,必須經過安檢,並出示身份證進行登記。由於旁聽座位有限,將按“先到先得”之原則安排入座,滿座即停止進入審判庭。

法院大樓內嚴禁拍攝及進行訪問活動。所有在法庭內聽審的人士,須遵從以下旁聽規則︰

1. 嚴禁攜帶武器
2. 嚴禁吸煙及進食
3. 嚴禁喧嘩
4. 嚴禁拍照、錄音及錄影
5. 須關掉流動電話、傳呼機及任何會發聲的物件
6. 須服從聽證紀律
7. 衣著整齊
8. 行為舉止莊重,不戴帽及須坐下

考慮案件獲社會廣泛關注,為讓庭審順利進行並確保初級法院正常運作,初級法院已邀請治安警察局協助維持庭審當日秩序,請旁聽人士遵從在場警員倘有的指示。

初級法院辦事處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