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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渡集團嫌犯被採取羈押措施


就日前粵澳警方偵破的跨境偷渡集團案件,司法警察局已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案件至今拘捕五名人士,分別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88條所規定及處罰的犯罪集團罪、第6/2004號法律《非法入境、非法逗留及驅逐出境》第14條及第15條所規定及處罰的協助偷渡罪及收留罪而被檢察院立案偵查。此外,案件亦查獲一名涉嫌觸犯後一法律第16條所規定及處罰的非法僱用罪的人士。

因應案件的嚴重性,以及案件的實際情況,經首次司法訊問,刑事起訴法庭法官接納檢察官的建議,對其中三名嫌犯採取羈押候審的強制措施,同時,案件亦依法對其餘嫌犯適用相應的強制措施。

依照《刑事訴訟法典》規定,案件將適時發還檢察院以繼續進行相關的刑事偵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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