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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察局展開打擊超速駕駛執法行動

治安警察局展開打擊超速駕駛執法行動

治安警察局交通廳於5月21日至27日,派員在各區展開為期一星期針對超速駕駛的執法行動,藉此提醒駕駛者保持應有的安全駕駛意識,期間共檢控超速違例共439宗。同時,檢控24宗駕駛者人行橫道沒有讓先、4宗醉酒駕駛、100宗駕駛時使用流動電話,以及122宗行駛時沒有使用安全帶。

根據道路交通法的規定,駕駛者須遵從有關路段所標誌顯示的車速限制,車輛超速行為屬輕微違反,違反者最高可被科處罰金四萬元及被停牌三年,違反者若未能於指定限期內處理,則有關個案將被轉交司法機關跟進。

治安警察局在此呼籲,所有駕駛人士應為出行時間作好足夠的預算,避免因趕時間而開快車甚至超速、行駛時切勿使用手提電話、與前車保持良好安全距離、酒後藥後不駕駛車輛。而尚未登記違例短信通知服務的市民,可於治安警察局網站及手機警務易應用程式內進行登記,以便能即時知悉及查詢車輛違規情況並盡早處理相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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