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家庭暴力個案中央登記系統”統計,2017年全年共有96宗家庭暴力個案,其中家庭暴力配偶個案73宗、家暴兒童個案20宗、家庭成員暴力個案有2宗及家暴長者個案1宗。
社會工作局公佈“2017年全年家庭暴力個案中央登記系統報告”,數據顯示“家庭暴力行為”以身體暴力為主,有64宗(佔66.7%),精神侵害有5宗(佔5.2%)、性侵犯有6宗(佔6.3%)、不適當照顧兒童有2宗(佔2.1%)、多重暴力/侵害有19宗(佔19.8%)。社會工作局根據《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對家庭暴力個案建立中央紀錄,收集及分析有關家庭暴力現象、特徵及趨勢的資料,以助開展適當的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的活動。
每當接獲“家庭暴力個案”通報,社工局及民間機構的社工及心理輔導人員,以專業知識和社會標準作出識別及評估,藉著個案會議商討決定個案性質,制定相關人士的福利計劃並提供適切的服務。此外,社工局與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衛生局、教育暨青年局、勞工事務局及房屋局建立常規合作機制,並與民間服務機構建立緊密合作關係,定期檢視相關工作的協作成效。
如欲查閱詳細資料,可登入社會工作局網頁www.ias.gov.mo,瀏覽“2017年全年家庭暴力個案中央登記系統簡報”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