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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權與可持續發展:海洋規劃與海上運輸”研討會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國務院透過第665號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區域圖》,明確澳門特別行政區陸域和海域的管理範圍。自此,澳門特別行政區依法正式管理85平方公里的海域,這將有利於促進和加強澳門特別行政區與鄰近地區的融合和合作,為此,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將於6月11至15日下午6:15至晚上8:30,假座宋玉生廣場誠豐商業中心7樓公務人員培訓中心演講廳舉行為期五天的“管轄權與可持續發展:海洋規劃與海上運輸”研討會。

是項活動是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歐盟在法律範疇合作項目的一部分,研討會將由以下嘉賓主講:

1. Vasco Emanuel Vinagre Becker-Weinberg博士 - 葡萄牙里斯本新大學法學院教授、國際公法諮詢組織專家

2. Paulo Jorge Cruz Tavares Saraiva Parracho - 葡萄牙交通運輸管理局顧問、前葡萄牙海事行政局局長

研討會將以葡語進行,輔以廣東話同聲傳譯,探討議題包括:

  1. 2018/6/11

海洋法的一般概念

海洋空間與海上的主權及管轄權

2. 2018/6/12

海洋空間的規劃與管理

歐盟法

國際上的最佳做法

3. 2018/6/13

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海洋空間規劃與管理:最新發展及挑戰

4. 2018/6/14

國際海事組織(IMO):歷史及背景

國際海事組織(IMO)的公約及其履行情況

5. 2018/6/15

國際海事組織(IMO)的審核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執行情況

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歐盟在法律範疇的合作項目將持續至2019年11月,項目的執行和協調工作由法務局負責,並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多個不同實體及公共部門負責主辦,包括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歐洲研究學會、經濟局、消費者委員會以及社會工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