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特區政府要求,逸園賽狗有限公司(下稱:逸園)於六月八日補充有關競賽犬的遷離方案,當中提出將安排競賽犬公開被領養及重點與內地機構合作安置有關競賽犬隻,並希望繼續借用現址三個月,以及於必要時使用澳門賽馬會空置馬房,臨時安置競賽犬。
民政總署支持逸園在按照《動物保護法》的規定下所提出的建議方案,希望逸園積極開展落實,民署亦會按實際情況提供包括檢驗檢疫、犬隻出口等技術協助。
特區政府早於二○一六年公佈及通知逸園須於本年七月二十一日前遷離狗場的決定,限期屆滿須遷離現址,現時特區政府對上述決定不變。另外,方案中提出擬使用賽馬會的空置馬房臨時安置競賽犬,由於涉及經營賽馬專營批給合同,故有關場地的使用,澳門賽馬有限公司須事先得到博彩監察協調局批准才可實施。
民署強調不支持任何企業或個人放棄飼養屬於他們的犬隻或其他寵物,希望逸園的所有競賽犬都能得到適當的安置或領養,民署願意提供技術支援,並重申制定完善的計劃,讓有關犬隻得到合理的安置,是逸園體現負責任企業應盡的責任,不應由公共資源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