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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強制央積金2018年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名單公佈


社會保障基金今(12日)公佈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2018年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名單,本年度共有363,382人被列入名單,149,924人不被列入名單,市民可透過社保基金網站www.fss.gov.mo、24小時語音熱線28230230、自助服務機或親臨各服務點查詢。

被列入2018年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名單的人士需同時符合以下3項要件:

  • 在2017年12月31日或之前已年滿22歲的澳門永久性居民;
  • 於2018年1月1日仍然在生;
  • 在2017年內至少有183日身處澳門。

被列入名單人士無須辦理任何手續,其個人帳戶可獲分配7,000澳門元;如為首次獲分配款項,將同時獲分配鼓勵性基本款項10,000澳門元。至於不被列入名單的人士,如屬年滿65歲或首次不被列入者,將會收到通知書。

不被列入名單的人士倘於2017年屬下列情況,可提出聲明異議:

  • 就讀由當地主管當局認可的高等教育課程;
  • 住院;
  • 住所在內地,且年滿65歲;
  • 住所在內地,且未滿65歲但基於健康原因,尤其因須接受非住院護理、姑息治療、康復服務或須家人照顧;
  • 在澳門以外地方為在社會保障基金註冊的僱主提供工作;
  • 負擔住所在澳門的配偶、任一親等的直系血親或姻親的主要生活費而在澳門以外地方工作;
  • 公務、為澳門服務而擔任職務或履行其他公務;
  • 基於人道或其他適當說明的理由(須經行政長官許可)。

提出獲得2018年款項權利的時效為3年,即有關權利將於2021年12月31日屆滿,逾期則失效。而為着更有效分流聲明異議及提取款項的工作,社保基金呼籲有關人士配合,儘早於今年7月底前填妥聲明異議表格,連同相關證明文件交回以下地點:

  • 社會保障基金塔石臨時辦事處;
  •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 民政總署轄下市民服務中心: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於6月15日才正式啟用);

  • 社會工作局轄下各社會工作中心;
  • 原南區(下環)社會工作中心。

另外,今年合資格進行提款申請的長者有6.1萬人,社保基金將如去年一樣分批接受提款申請。8月份會優先接受75歲或以上長者、領取社保殘疾金超過1年以及正收取社工局特別殘疾津貼人士的提款申請,9月份接受65歲至74歲長者的申請。

市民如有查詢,可瀏覽社保基金網站www.fss.gov.mo或於辦公時間致電28532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