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警察總局留意到個別媒體對台山核電站建設情況的相關報導,已透過於2018年1月8日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廣東省政府簽署的“廣東核電站核事故應急粵澳合作共識”中的聯絡機制作出通報,經向廣東省核應急委員會辦公室瞭解,獲該辦提供中國廣核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已向外發出的回應,摘錄如下﹕
台山核電嚴格遵循相關法規和監管要求開展項目建設工作。台山核電在全部完成監管機構提出的要求和措施後,並經監管機構批准,1號機組完成了首次臨界活動。目前,1號機組正在開展臨界後的測試工作,已經完成的測試結果滿足設計要求,測試工作將按計劃繼續進行,並將繼續堅持“安全第一、質量第一”原則開展項目建設。
警察總局會繼續恪守“廣東核電站核事故應急粵澳合作共識”,與該辦公室保持緊密聯繫,並繼續透過通報機制獲得關於省內核電站的資訊,以便向公眾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