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監測網絡(監測網絡)今日(6月20日)發佈2017年監測報告,報告反映珠江三角洲(珠三角)去年的空氣質素持續改善。與2016年相比,2017年珠三角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的濃度年均值分別下降8%、3%及6%。
2017年珠三角可吸入顆粒物及細顆粒物的濃度年均值則分別上升7%。儘管有短期波動,但長期下降趨勢明顯。與2006年相比,2017年錄得的二氧化氮濃度年均值下降26%;同期間,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顆粒物的濃度年均值亦分別下降77%和34%,反映近年粵港澳推行的減排措施已對珠三角區域的整體空氣質素帶來改善。2017年的臭氧年均值則較2006年及2016年分別高21%和16%,反映區內的光化學污染仍待改善。上述六種空氣污染物自2006年起的年均值見附表。
為持續改善區域空氣質素及光化學污染問題,香港特區政府與廣東省政府一直致力減少主要空氣污染源的排放。粵港兩地政府於2012年通過了一套珠三角地區2015年的空氣污染物減排目標和2020年的減排幅度。根據雙方於去年公佈的珠三角地區空氣污染物減排目標中期回顧研究結果,雙方均已達到各自的2015年減排目標,並確立了2020年的減排目標。
香港近年的主要減排措施包括進一步收緊電廠的排放上限及檢討發電燃料組合、分階段淘汰歐盟四期以前的柴油商業車、加強管制石油氣及汽油車輛的廢氣排放、收緊境內供應船用輕質柴油的含硫量、規定遠洋船在香港水域停泊期間轉用低硫燃料、以及管制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等。
廣東省方面,近年的主要减排措施包括增加清潔能源供應,改善能源結構;對新項目施加嚴格的環保要求,淘汰落後産能,開展大氣污染項目脫硫及降氮脫硝;開展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全面推行高污染排放車輛(俗稱「黃標車」)限行;執行國家第五階段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簡稱「國五標準」);全面供應符合國五標準的車用柴油及汽油;推行公交電動化;實施集裝箱行業水性化改造,推進重點行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2017年全省完成建材行業、鍋爐、揮發性有機物等整治任務約1500項,淘汰黃標車14.7萬輛,1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機組基本完成超低排放升級改造,燒結機和球團生産綫已經全部配套脫硫設施,産能2,000噸/日及以上的水泥熟料生産綫均投運了選擇性非催化還原法(SNCR)脫硝設施。
澳門則根據《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10-2020)》的大氣污染控制相關行動計劃,持續透過立法和訂定科學標準,落實一系列空氣污染改善措施,其中包括公佈新進口車輛及在用車輛的尾氣排放標準、執行相當於歐盟五期的車用無鉛汽油及輕柴油的質量標準、推出淘汰二衝程摩托車資助計劃、制訂引入及推廣環保車輛規劃,以及推進制訂固定空氣污染源的排放標準及監管法規等措施。
監測網絡由位於廣東省、香港和澳門的23個空氣監測站組成,監測6種主要空氣污染物(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和一氧化碳)。廣東省環境監測中心、香港環境保護署、澳門環境保護局以及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分別負責三地監測子站的協調、管理和運作,並繼續每年公佈珠三角地區的監測結果及長期趨勢分析,和每季度發佈監測數據的統計概要。公眾可以登入「粵港澳區域空氣質量實況發佈平台」的網頁(http://113.108.142.147:20047),或經廣東省環保廳 (www.gdep.gov.cn)、香港環境保護署(www.epd.gov.hk)、澳門環境保護局 (www.dspa.gov.mo) 或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www.smg.gov.mo) 的網頁,獲取有關年度報告及季度統計概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