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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署對籌設火葬場進行前期工作


據統計資料,本澳去年死亡人數有二千一百多人,由於本澳未有火葬場,選擇火葬的遺體須運往珠海火化。不少居民反映,運送遺體到珠海,辦理手續及過關檢查需時,對死者家屬造成不便及困擾,社會亦多次促請政府興建火葬場,加上本澳人口及社會規模的持續增加,本澳已有興建火葬場的實際需要。

為配合本澳社會的需求,以及構建完善的公共衛生防護體系,民政總署正對籌建火葬場進行前期工作,包括選址考慮、設備設施的規格及排放標準等進行審慎研究,有序開展有關計劃。

自2017年開始,按法律規定火葬場必須建在墳場範圍,民署綜觀各公共墳場的環境,審視周邊山體、墳場及樓宇等距離,同時希望透過現有山體的自然屏障將設施及屋苑分隔,以減低對市民的影響作為選址首要考慮因素。

民署到鄰近國家及地區的火葬場進行考察,包括新加坡、香港、及內地多個城市,參考不同的成熟管理經驗,大部份的火化設備均具備良好的污染控制設施,排放符合甚至高於歐盟標準,同時設有實時監控。民署在考量火化設備時,會從設備的穩定性、安全性及可靠性等各方面作出適當評估,並以天然氣作為潔淨能源,減低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目前,有關擬定選址的屬性,正待工務部門就規劃條件草案進行公示及收集公衆意見,待得到工務部門進一步落實,民署會有序開展有關計劃,並將適時按階段公佈計劃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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