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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葡消費者組織締約成合作夥伴 連繫中葡消保工作澳起平台作用

澳門消委會與葡萄牙消協簽署合作協議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消費者委員會與葡萄牙消費者保護協會(DECO)建立合作夥伴關係,兩會於六月二十一日在葡萄牙里斯本會議中心簽署合作協議。

澳門消委會與葡萄牙消費者保護協會(以下簡稱葡萄牙消協)基於維護廣大消費者權益的共同目的簽署合作協議,透過人員培訓、交換訊息、合辦活動,共享研究報告等合作項目促進雙方工作,而為配合中葡各方面交往越見頻繁趨勢,協議分階段建立關於內地、葡萄牙及澳門居民在相互消費時發生投訴個案的處理機制,澳門消委會成為內地消費者組織與葡萄牙消協投訴個案的轉介平台,協議雙方承諾在接收到對方投訴個案後十五天內須作出轉介,葡萄牙消協並會為曾在葡萄牙境內短暫逗留的內地消費者提供消費爭議查詢與調解方面的協助。

透過中葡消費者組織相互轉介投訴個案這項便捷的維權措施,將可更全面增加內地、葡萄牙及澳門居民相互消費的信心,有助促進彼此經濟等各方面進行更緊密的交往與發展外,對特區政府建立“一個平台”的目標具有其一定推動的作用。

“一個平台”著力促中葡消保工作更深廣發展

合作協議善用澳門“一個平台”的作用來推動中葡消費者組織朝向更深遠的發展,澳門消委會將依協議定下的階段性目標循序漸進履行承諾,爭取內地、葡萄牙及澳門消費者組織的合作由個案轉介推上至更深廣層次的合作,而最終目標是“一個平台”的服務領域可擴展至全國及更多的葡語系國家消費者組織。

大灣區與葡消費者組織合作成首要項目

在今年四月粵港澳大灣區廣東省九個城市及港澳兩個特別行政區消費者組織簽定《粵港澳大灣區消費維權合作備忘錄》中,已指定澳門消委會是大灣區各城市群與葡萄牙消保組織投訴個案的轉辦平台,為此,這次與葡萄牙消協簽署協議後,澳門消委會將隨即展開落實相關的工作。

葡萄牙消協成立四十多年,該會與澳門消委會合作關係始於九十年代,該會曾在澳門消委會修訂《消費者的保護》法律過程中,以及完善消費爭議仲裁制度提供經驗與意見,消委會於今年四月向該會提出簽署合作協議的意向,並在協議內定位澳門消委會是中葡消費者組織交流與合作的服務平台。

澳門消委會執委會主席黃翰寧及與葡萄牙消協主席 Vasco Rodeia Torres Colaço及理事會成員Jorge Manuel Morgado Fernandes代表兩會簽署該協議。全國政協副主席何厚鏵,葡萄牙外交部國際化國務秘書Eurico Brilhante Dias、中國駐葡萄牙大使館臨時代辦許志達、澳門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主席張祖榮及葡萄牙經貿投資促進局主席Luís Castro Henriques見證協議的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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